1.豆油中的一级和二级等有什么区别,哪种更好一些?

2.中国完全达到WTO要求后人民币会是什么水平?高分!

3.资讯速递税务知识查缺补漏!年关将近,不得不说的白油征收消费税篇

01年成品油价格_历年成品油价格一览表

分析师认为,短期内,虽然国内成品油零售价有望开启地板价保护,但可兑现下调的幅度依然较大,对后期行情仍有打压。?

国际原油价格再一次陷入暴跌行情。

9月9日,经历了几日下跌的国际原油市场持续低迷。截至当日15时30分,WTI原油10月期货报36.73美元/桶,跌幅为0.07%。布伦特原油11月期货报39.73美元/桶,跌幅为0.11%。

前一日晚间,WTI原油10月期货收盘下跌7.6%;布伦特原油11月期货收盘下跌5.3%,两种原油价格均创下6月中旬以来的新低。

此轮原油价格再次走低并创两个多月以来的新低,分析人士认为,主要的影响因素包括原油市场供过于求、全球疫情持续蔓延、美国暑期驾驶高峰期结束,以及有报道称沙特阿拉伯将在10月削减其出口原油价格等。国际油价再次下跌,国内成品油价格及炼化企业等也会受到影响。

01 WTI原油一度暴跌9%,创6月中旬以来新低

9月9日,WTI原油10月期货和布伦特原油11月期货延续着前一交易日的跌势。截至当日15时30分,WTI原油10月期货报36.73美元/桶, 价格下跌0.07%,布伦特原油11月期货报39.73美元/桶,跌幅为0.11%。

9日,国内商品期市午盘多数品种下跌,能化品跌幅居前,原油封跌停,跌幅8.02%,燃油跌逾5.6%,低硫燃料油跌逾5%,沥青跌4%,20号胶、橡胶、甲醇、PTA跌逾2%。

前一天,原油价格刚经历一场暴跌,两种原油期货价格双双创6月中旬以来新低。WTI原油10月期货一度暴跌9%,下跌3.01美元,布伦特原油11月期货下跌2.23美元,为6月以来首次跌破40美元/桶。国内商品期货夜盘,原油10月合约也以跌停收盘,跌幅8.02%。最近五个交易日,纽约原油累计下跌15%,布油累计下跌近13%。

国际原油价格为何再次进入下跌行情?金联创原油分析师已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尽管此前油价冲高至3月以来最高水平,但随着市场的关注点再度回归市场基本面,需求端的利空压力导致了近几日油价的持续下滑。

其一,美国劳动节期已过,标志着美国夏季燃料需求旺季的结束,美国炼厂一般会在秋季进行设备检修,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原油需求,加之由于今年受疫情影响,原油需求本已受到打击,因此在进入需求淡季后,需求端的利空压力将更为明显。

其二,沙特阿美下调了10月份对亚洲和美国出口的所有级别原油的价格,这是自6月以来,出口到亚洲的轻质油首次降价。这一迹象表明,随着全球疫情的加剧,这个世界上最大的石油出口国的燃料需求出现了动摇。

其三,随着全球各国着手复工,疫情的利空影响仍难以消退,如主要原油需求国之一的印度目前仍未解决疫情的扩散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在疫情蔓延的背景下,需求的复苏前景仍困难重重。

02 短期内国内成品油价格下调幅度或依然较大

受国际油价影响,国内成品油价格会如何变化?

下次成品油调价窗口为9月18日24时,据卓创测算,截至9月8日收盘,国内新一轮油价调整的第3个工作日参考原油变化率为-8.04%,对应汽柴油下调320元/吨。当市场普遍认为本轮成品油零售限价下调已成定局之时,因欧美原油价格跌破40美元/桶的地板价,众多市场人士担忧是否会地板机制而不做调整。

根据上一轮开启地板模式的调价规律来看,到了计价期末,如果原油均价跌破40美元/桶,那么位于40美元以上的部分,国内成品油价格仍会调整,低于40美元的部分将暂缓调整。预计9月18日的计价期末,国内成品油价格或下调400元/吨。

金联创成品油高级分析师向记者表示,短期内,虽然国内成品油零售价有望开启地板价保护,但可兑现下调的幅度依然较大,对后期行情仍有打压。

她说,前期下游企业多有备货,随着市场行情逐步下滑,企业多开始退守观望,整体购销气氛将有所转淡。但柴油方面,因北方地区秋收秋种将陆续启动,农业用油回升,对市场需求形成有力支撑,柴油行情表现相对坚挺,但汽油需求暂无明显利好提振,将归于平稳,价格下行压力较大。部分主营单位为完成当月销售任务,多加大促销力度,优惠政策与力度暗中加大。整体来看,近期汽柴油市场整体成交价格将回落,但考虑到柴油需求尚可,价格下行幅度将小于汽油。

卓创分析师则认为,大幅调整行情或难以到来,但小幅调整或愈加频繁。

首先从炼油单位利润考量。2020年的炼油市场几乎可以用?寒冬?形容,这点从几桶油的财报中不难发现。记者梳理?两桶油?今年一季度财报发现两家公司均面临大额亏损。中石油一季度利润为-162.3亿元,跌幅为-258.36%。中石化利润为-1.82亿元,跌幅为-234%。卓创方面表示,从?寒冬?走来,企业追求利润亦无可厚非,加之买涨不买跌心理预期指引,也就使得即便在原油几经下跌时,各销售单位挺价意愿偏强。

同时,库存清理任务严峻。若此时进行大范围跌价,参考市场人士的补库心理,主营单位库存加大的风险极高。最后,供需失衡下,价格营销作用降低。当前成品油市场供应环节充足,虽8月份开始国内成品油出口量已增加,且后期仍是上涨的态势,但无法缓解当前国内库存压力。在供需失衡下汽柴油涨跌价格的调价能力减弱。

豆油中的一级和二级等有什么区别,哪种更好一些?

车辆的“费改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

费改税,也称税费改革,是指在对现有的收费进行清理整顿的基础上,用税收取代一些具有税收特征的收费,通过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初步建立起以税收为主,少量的、必要的收费为辅的收入体系。其实质是为规范收入机制而必须取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

“费改税”同“纠风办”、“打办”、“治理‘三乱’”、“三资企业”、“退改离”一样都属于公文写作中常常使用的缩略语。它的基本意思是将以前应缴纳的费用改为税,如:购置附加费改成购置附加税。(摘自《应用写作》月刊1999年第12期《论内地、港、澳公文的沟通与衔接》)

中国完全达到WTO要求后人民币会是什么水平?高分!

一是根据《化工标准名词术语》的规定,对专业名词术语进行了规范,统一定义和表述。 二是取了条文强制的形式,限定了食用油中的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等指标;限定了食用油质量的基础等级指标;增加了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条款。 三是重新明确产品分类的等级,根据产品的用途、加工工艺和质量要求的不同,将油脂产品分为原油和成品油,成品油又分为压榨成品油和浸出成品油。压榨、浸出成品大豆油分一级、二级、、四级4个质量等级;四是对部分指标,即特征指标,质量指标,卫生指标,其他(掺伪试验)进行了调整。“特征指标”中的项目和指标值的设定,等同用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这样既有利于与国际标准接轨,也可为植物油掺伪试验提供参考;“质量指标”中原油共设6个项目

资讯速递税务知识查缺补漏!年关将近,不得不说的白油征收消费税篇

首先现在中国并没有与世界同步,中国的金融业对外来投资者还存在很多的限制,比如不允许他们经营人民币存业务,同时其他很多方面也没有与国家接轨,比如成品油价格,美国已经降了,中国的还是高举不下。

到达WTO会员的要求是很多方面的,比如开放国内金融市场,降低进出口关税壁垒等,并不是没有进出口关税,只是要降低到WTO规定的范围内。

如果金融领域及汇率制度完全开放的话,中国必然会步日本的后尘。人民币会急剧升值从而导致中国的出口竞争力下降,经济受到严重影响,甚至衰退。而人民币会不会成为主流通货币就要看人民币急速升值以后中国经济是否仍保持了较快平稳发展,不过从日本的经验看,不太可能,所以人民币成为世界主要流通货币的可能性也不是很大。即使现在的日元也不是世界主要流通货币,现在世界主要流通货币是美元和欧元。

01 白油已经在征收消费税

中石油下属公司公布《产品价格调整说明》,该说明中表示,在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下, 中石油集团下属各炼厂所生产的工业白油、食品级白油产品在成品油消费税缴纳范围内,按要求应缴纳相应的税费。

02 工业白油相继纳入消费税范畴

近两年来,成品油消费税动作不断,异辛烷组分,轻循环,混合芳烃,稀释沥青,工业白油相继纳入消费税范畴,但各有各的情况。

2008年,《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进行了调整完善。

根据《通知》规定,除汽油、柴油、航空煤油、溶剂油外,对以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化工原料的各种轻质油均按石脑油征收消费税,对各类重油、渣油均按燃料油征收消费税。

由此可见,2008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凡属轻质油或重油、渣油的产品,无论取何种名称,无论是用做调制成品油还是化工原料,都应缴纳消费税。

第47号公告和50号公告就是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从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公平税负的角度,进一步明确纳税人凡生产加工符合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征税规定的产品(以下简称应税成品油),无论以何种名称对外销售或用于非连续生产应征消费税产品,均应按规定缴纳消费税。

争议不少

01 白油征收消费税的争议!

通常意义来看,我们将成品油消费税的判定分为五级:

第一级,属于财税[2008]167号的情形,征收消费税;

第二级,根据产品的化学特性进行排除,如单一分子式的化学物质;

第,产品的生产许可进行区分;

第四级,产品的主要原料和外观形态进行区分;

第五级,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区分。

而工业白油是有明确行业标准的——NB/SH/T0006-2017(原SHT0006-2002)。

很多非财税专业的朋友认为工业白油不一定流入调油领域,征税有争议;

很多财税专业的朋友认为工业白油有行业标准,征税有争议;

很多朋友认为这是一种对财税[2008]167号和2012年47号公告的突破,改编了消费税的判定逻辑,即使要征收,也应该下发新的明确文件,不然可能引发行业对无序扩大的担忧。

02 工业白油到底要不要缴纳消费税?

大部分从业者认为符合行业标准都可暂免征收消费税,是因为下图:

重理逻辑

01 先看成品油消费税判定五级依据!

通常意义来看,我们将成品油消费税的判定分为五级:

第一级,属于财税[2008]167号的情形,征收消费税;

第二级,根据产品的化学特性进行排除,如单一分子式的化学物质;

第,产品的生产许可进行区分;

第四级,产品的主要原料和外观形态进行区分;

第五级,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区分。

先看成品油消费税的判定五级中的第一级别:财税[2008]167号对润滑油的定义:

润滑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内燃机、机械加工过程的润滑产品。润滑油分为矿物性润滑油、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

润滑油的征收范围包括矿物性润滑油、矿物性润滑油基础油、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

以植物性、动物性和矿物性基础油(或矿物性润滑油)混合掺配而成的“混合性”润滑油,不论矿物性基础油(或矿物性润滑油)所占比例高低,均属润滑油的征收范围。

再对比NB/SH/T0006-2017行业标准,可以认为白油属于润滑油的一种。

如果符合第一级判断逻辑,那就属于消费税的判定范围,不用进入再下一级的判断逻辑,是不是这样的呢?

02 继续看消费税相关公告的解读

我们来看2013年0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 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补充规定的公告》的解读。

从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区分。对外观形态和生产所需主要原料与应税成品油相同或相近的产品,如符合该产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检测证明备案的,可视为非应税产品,否则,视同石脑油或燃料油征收消费税。但,对通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其他方法可以确认属于应税成品油的,即便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也应征收消费税。